
这是我出生那天,他拍下的照片。
从1979到1997。18年。pola相机。每天一张照片。
十八年。
可惜他突然离世了,不知道他死前有没有自己一张一张看过这十八年来的照片。
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,看见逝去的年华如同幻灯片一样闪过。
一张一张地翻他拍过的照片,我突然有了个决定,要重新开始写日志。
就定在blogspot吧。
从两年多以前,在最初的QQ空间(靠真是不好意思跟人家打招呼)。
到后来新浪(更不好意思打招呼了),到blogspot,yo2,72pines,每个bsp都有不满意的地方,到最后独立blog。直到被愚蠢的相关部门和谐掉。
中间还穿插了blogbus,live spaces等地。
到后来没有写了,只是偶尔在豆瓣的日记上闲言碎语两句。
怎么说呢,就像一个人,他活着的证据,只是别人的回忆一样,
你所度过的每一天,到头来最终的意义都是自己的回忆。
我怕有一天,自己把自己遗忘了。
文字和图像,对别人的意义或许是阅读的快感,或者某种启发。
而对自己,只是为了防止被遗忘。
mw说,码字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,当它让你觉得不开心的时候,就可以停下来。
另一方面,当不码字让你觉得若有所失的时候,它又可以继续。
所以我继续。
我要做一件自恋的事情,就是把以前所有写过的日志都手工搬到这里来。
blogspot会被墙掉,但至少它(短时间内)不会消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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